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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失独家庭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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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失独家庭补助政策

1、

对于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了,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的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

2、

会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会优先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

3、

对于有再育的失独家庭,会给予一定的助孕补助,如果满足条件的话,部分地域还会给予免费的生殖助孕技术

4、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目前辽宁省各个地方的补助政策是存在差异的,各地政策也许有差异,最好先咨询居委会和街道办,如没有,可去当地计划生育委员会问问,如果自身是满足了条件的话,一定要及时的领取,这样才可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辽宁失独补助领取流程 失独者年龄大都在50开外,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而国家为了避免这种老无所依的情况发生,定制了相关的补贴政策。

一般是需要准备一些材料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配偶所在单位人事关系证明,之后一般都是到民政局去办理的,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了。对于具体的申请流程自身也是要了解的。 

申请条件:独生子女死亡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失去独生子女后未再生育的 办理材料:申请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3份、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或街道办审核认可)、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残疾证(一般又公安机关或法院宣判提供的证明)、户主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办理地点:各地社区事务大厅 办理流程:在居住地社区申请→社区代受理→街道初审→区卫计局审核汇总 到账时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规定,8月31日前,经办机构将在收到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放专项资金,具体发放时间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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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群体,指的是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他们大多50岁以上,很难再生养孩子,又叫失独者。而目前辽宁省的失独家庭也是不在少数的,但是该省相关部门为了给这类特殊群体给予扶持,制定了很多相关的补助政策,只为让他们得到社会的关爱,而具体的补助政策如下:

1、 对于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了,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的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

2、 会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会优先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

3、 对于有再育的失独家庭,会给予一定的助孕补助,如果满足条件的话,部分地域还会给予免费的生殖助孕技术

4、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特别扶助金的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失独家庭补助新政: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五部委发出《通知》提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加大经济扶助力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广泛开展社会关怀活动。

自2014年起,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伤残)、340元(死亡),农村每人每月150元(伤残)、170元(死亡),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中央财政按照不同比例对东、中、西部地区予以补助。二、保障房优先安排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