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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死后配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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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死后配偶待遇

教师去世后只有丧葬费,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去领取,一般是24个月的全额工资,比如全额工资是10000万每月,那就是24万。当然也有18个月或者12个月的丧葬费,不过得看当地的政策,如果当地比较富裕,政府有钱那丧葬费就高,不富裕的地区就少点,但是一般都有。

若是教师因公死亡,配偶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可以获得遗属补助金。但一般要求是死亡退休干部职工的配偶无工作无收入的。当然补助金的多少因地而异,各地规定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遗属补助金需要如下材料

1、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

3、档案(劳保中心提供)。

4、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

5、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