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招待费最新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报销时必须注明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作⼈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报销时必须注明招待的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作等
3、乡镇及局、集团以外的本县盐业企业前来接洽⼯作
4、局、集团城圈外下属单位⼯作⼈员前来办理公务
5、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