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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对送教上门的要求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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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对送教上门的要求和建议

一是送教上门的人数和比例过多过高。教育部数据显示,2018-2020年我国送教上门在校生分别为11.64万人、17.08万人、20.26万人,分别占当年特殊教育在校生总数的17.48%、21.5%、23.0%。送教上门本来只是不得已的补充手段,却成为残疾儿童教育安置的主要形式之一,严重违背这一制度设计初衷。

二是送教上门的实施标准缺失,送教对象被泛化。现有法律和政策文本均强调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和评估受教育能力,但教育安置的评估标准缺失,导致很多可以入校的,特别是部分中轻度残疾、具备自主能力的残疾儿童被动成为送教上门对象。

三是送教内容不明确、时长过少,送教效果打折扣。各界对送教上门的认识不清晰,或者有所认识但服务能力不足,普遍存在以送关怀、送温暖、送物资代替送教学的现象。送教课程的设置无章可循,课程内容缺乏系统性逻辑性,可利用的课程资源有限,还存在部分送教家庭因条件所限无法利用课程资源。一项对西南地区522名送教上门家庭的调查发现,74.7%的残疾学生每月仅接受1-2次送教,每次学习时间绝大部分在2小时以内,送教效果不明显。

四是送教队伍建设不足。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居住分散、距离遥远,残疾类别和程度不一,各方面能力水平差别大,而送教队伍普遍以特教学校和个别普校的专任教师为主,结构单一、专业水平有限,难以满足多学科教学和多类别需求。同时送教老师既要付出大量时间和经济成本,还面临各种安全风险,却缺少相应的工资报酬、专业支持和社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