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两轮电动车最新规定:
(一)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
(二)在夜问或者遇有雨、雪、雾、霾等低能见度情况行驶时,应当开启照明灯,减速慢行。
(三)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四)不得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五)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高架道路、步行街或者其他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区域。
(六)不得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
(七)不得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
(八)其他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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