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健康生活 > 心理 > 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推荐人: 来源: 摩登社 阅读: 2.95W 次
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以北京市为例,支付范围如下:

一. 门诊支付:

1、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

2、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医保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2万元。

二.住院支付:

1、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最高支付封顶线为7万元。

*精神病人在精神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病房,住院起付线为650元。在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

2、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减半,精神病人325元。

3、起付线和封顶线之间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是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