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计划生育手术/难产/生育多胞胎/终止妊娠的提供)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提供)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证明(分娩的提供)
6、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
7、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
8、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深圳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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