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供暖管理的规定
《民法典》对供暖有以下规定:
1、物业服务人不能利用停止供暖的方式方式催缴物业费
2、接受供暖的当事人应按相关规定与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供暖费用,如当事人逾期不支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供暖人可按规定程序中止供暖
3、供暖人停止供暖前应通知当事人。
《民法典》对供暖有以下规定:
1、物业服务人不能利用停止供暖的方式方式催缴物业费
2、接受供暖的当事人应按相关规定与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供暖费用,如当事人逾期不支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供暖人可按规定程序中止供暖
3、供暖人停止供暖前应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