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暂停营业如何办手续
、纳税人持填写完毕的《停业登记表》到发票管理环节、征收环节、稽查环节分别办妥以下手续:
(1)持《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普通发票领购簿》和空白发票,到发票管理环节办理封存发票事宜
(2)有在查案件的,到稽查环节办理结案事宜
(3)到征收环节办理清税证明。
公司如遇需要暂停营业的情形,应在当月5日前(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停业手续。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止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2、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3、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4、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用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5、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一)停业申请。
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税务登记窗口领取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停业登记表》,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
(二)停业受理。
税务登记窗口审核资料,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三)停业核准。
(四)复业申请。
(五)续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