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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安置小区物业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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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安置小区物业费的规定

《崇川区社区物业管理办法》已从本月开始正式施行。《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拆迁安置小区物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米1.3元,并强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考评和奖惩。

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收费一直是一个难点,刚刚施行的《崇川区社区物业管理办法》对此有了明确规定。拆迁安置小区(含定居点、部分安置房小区)暂定为每月每平米1.3元。其中,综合管理、保安、保洁费用0.7元/平方米每月,绿化、设施设备维护、公共能耗等费用0.6元/平方米每月。拆迁安置小区居住物业管理费前两年业主自行承担,从第三年起区财政暂定补贴0.5元/平方米每月,业主自缴每月每平米0.2元。补贴面积为小区居住面积。经过二手房交易的业主不再享受政府补贴(直系亲属过户的除外),按照每月每平米1.3元全额缴纳物业费。补贴面积每年调整一次。

此外,办法中还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职责,避免了物业管理中的“踢皮球”现象。

《办法》还强化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崇川区对年度考评平均分排名前10名的服务企业评定为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排名前五的企业,在管项目超过10个奖励6万元,在管项目5-9个奖励5万元,小于5个奖励4万元排名后10名的物管企业,责令其整改,三个月未整改到位的,扣减年度信用分20分,取消两年内项目评优资格,两年内不出具信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