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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姓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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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姓氏制度

古埃及的种姓制度有7个,主要以阶级等级制度来划分:

(1)亨提乌塞 :

该阶级直接依附于国王,并经营国王授予他们的土地,采用不同的形式为国王的今世或来世服务,其中主要是中下层自由民,包括手工业者,也有达官显贵,因而形 埃及神庙成一个与国王相联系的,具有不同阶层的特殊

(2)泥苏提乌:

他们最初是自由的,不依附于国王的农民,也是从古代的集体公社流传下来的土地占有者,随着古王国的集权,这一等级在古王国晚期成为了农奴

(3)勒墨特:

埃及一个近似奴隶的自由民阶级,他们是下层自由民,小生产者,拥有财产自主的权利,虽然这种权利常常得不到保证。他们可以被转让和买卖迷失贵族官僚财产的一部分,但他们还能在市场上进行自己财产的交易。他们大部分以家族集体而生活,并被束缚在土地上

(4)麦尔特:

他们主要来自与罪犯以及在上下埃及统一战争时期的战俘,他们地位近似于奴隶,比勒墨特更为低下,他们共同为官僚贵族以及神庙服务,他们是贵族和神庙的财产,不能被转让和买卖

(5)麦列特:

类似麦尔特的一个阶级,但他们能被转让和买卖。他们通常负责农业,或者祭品的搬运,他们被王家命令保护,免除徭役以及州内其他劳动。这一等级在新王国时代与麦埃及神庙尔特等同

(6)伊苏:

奴隶的一种,可以买卖的一种,他们主要是用于神庙中准备慰灵牺牲的祭品

(7)拜克:

很广泛的一个称呼,意为仆人,他们可以被继承和购买,他们被强制劳动。在很多时候,这个词也被用来形容官员,说明官员都是国王的仆人。该称呼在后埃及时代被用于称呼债务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