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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六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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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六个严禁

六个严禁”

一是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

二是严禁在公共场所猜拳行令、掷骰子或发纸牌等赌酒、强行劝酒和逼酒

三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

四是严禁着工作标志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五是严禁在携带密级文件或其他涉密材料时饮酒

六是严禁饮酒后值班上岗、执行公务、驾驶车辆。

1、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2、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3、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4、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

5、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

6、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扩展资料:

过半省份已发“禁酒令”。

中央层面,除最高检外,中央军委、公安部、保监会等部门都已发布“禁酒令”,严禁公务活动饮酒而在地方层面,至少有过半数省份也公开发布了“禁酒令”。

早在2003年,公安部率先颁布《公安部机关禁酒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严禁公安人员工作时间喝酒。此后,不少地区、部门也先后出台了“禁酒令”。

但由于政策落实、监管问责问题,在部分地方和单位,禁酒令一度如同“一纸空文”。

这一状况在十八大后全面收紧。随着中央狠抓“四风”,严查公款接待、大吃大喝,各地各部门开始严抓公务接待禁酒。

公开报道显示,2013年1月9日,海南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明确“今后省内公务接待要按标准定点接待,不喝酒”,这一规定是十八大后首个地方版的“禁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