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机标准工时计算公式
人工时计算方法如下:
1、出勤工时:为实到人数与每日标准工作时间数(8小时)之乘积。
2、受援工时:为接受支援人数与实际支援时间之乘积。
3、加班工时:为加班人员与加班时间之乘积。
4、实勤工时:出勤工时+受援工时+加班工时。
5、除外工时:为当日非发生于生产之工时。
6、生产总工时:实勤工时—除外工时。
7、异常工时:为当日因各种因素造成生产部无法正常生产而耗费的人工工时。
8、总标准工时:为当日生产之各产品入库总数与各产品之单一标准工时之乘积之和。
9、异常工时:将影响当日生产所发生之状况分别填写实际时间。
10、除外工时:将当日发生于生产中无法抗拒之工时,分别填写实际发生之工时。
11、生产工时:为当天生产此工令所发生的实际工时。
12、差异工时:为产出标准工时与生产工时之差,生产效率=总标准工时生产总工时×100%,总标准工时=产出数×单一产品标准工时。
注:计算的相关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3、特殊原因每天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