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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历城区农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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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历城区农村养老保险

“老有所养”,古人口中这一梦想,历城区试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17.51万受惠人口的其中一员。

2011年7月,济南率先试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截至目前该政策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市社保局表示,“基础养老金是个变数,只会增长,不会降低”。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我市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 5元,并承诺这种增长趋势和幅度,将随着我市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得以进一步稳定延续。

规定 养老金计发有标准,本月30日缴费截止

法规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金按月发放,支付终身。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个人账户存储额推算的,账户存储额包括个人缴纳金额、政府补贴和账户利息。据了解,济南市缴费档次标准有12个,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和2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视各区财政状况而定。

2012年初,我市出台文件规定,每年缴费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各镇(街道)社保中心以村(居)为单位,登记当年参保缴费人员缴费信息。参保人员应于每年缴费截止日前,持身份证到指定银行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