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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属与整体和部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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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属与整体和部分的区别

属种关系是概念外延间的一种关系。即反映大类的概念与反映该大类下某一小类的概念之间的关系。例如:“树”与“针叶树”、“学校”与“大学”,都是属种关系。

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不是概念外延间的关系,例如“树”与

“树干(树根、树冠)”的关系就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我们可以说“针叶树是树”,但不能说“树干是树”。体会一下二者的差别就能够理解属种关系与整体部分关系的区别了。

下面是逻辑书中关于属种关系的阐述:

在具有真包含于和真包含关系的一对概念中,外延较大的概念叫做属概念,外延较小的概念叫做种概念。所以,真包含关系又叫做属种关系真包含于关系又叫做种属关系。我们通常把真包含关系和真包含于关系统称为“属种关系”。

属概念与种概念是相对的,如果S是P的属概念,P就是S的种概念。属种关系的相对性还表现在,同一个概念相对对于比它外延大的概念来说是种概念,相对于比它外延小的概念来说又是属概念。例如,“高等院校”相对于“学校”来说是种概念相对于“高等师范院校”来说,它又是属概念。

属种关系是客观事物大类和小类关系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