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法中丧失劳动能力主要从进食、洗脸、翻身、方便、行动五个方面进行判断,五项全丧失的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项以上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部分劳动能力尚失,指的是什么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工致残或因病、非因工致残,身体的劳动机能大部分或部分丧失,表现为尚能从事轻便工作或其他工作。职工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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