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办行政权力有哪些
史志办
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是编撰当地年鉴、修编地方志的部门。
行政权力是主管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史志工作。
(一)规划、协调地方史志工作
(二)制定地方史志编纂业务规范
(三)组织、检查、指导地方史志编纂工作
(四)编纂、审查、验收有关地方史志稿件
(五)征集、整理、保存地方史志文献,开展地方史志学术研究
(六)宣传、推广地方史志成果,开展地情研究,建设地情文献库和地情文献网站,为公众读志用志提供服务
(七)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权力是政治权力的一种,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靠特定的强制手段,为有效执行国家意志而依据宪法原则对全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能力。按照此解释,各级“史志办”均无这种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