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贵州省人身损害案件赔偿标准
根据2021年4月2日《贵州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6月12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贵州省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2020年7月30日公布的《2019年贵州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各行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贵州省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的一般人身损害(含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参照标准,其数据基本能够确定。具体数据现公布如下:
一、2020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 6096.00元/年。
二、2020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 1642.00元/年。
三、2019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 0587.00元/年。
四、2019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 0818.00元/年。
五、2019年度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 2113.00元/年。
六、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省内100.00元/天。
七、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即3 6056.50元。
八、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表 2019年贵州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各行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指标名称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元)
全省
8 3298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农、林、牧、渔业
5 0757
采矿业
7 1133
制造业
8 028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 0790
建筑业
7 2739
批发和零售业
7 965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 1525
住宿和餐饮业
4 508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 4948
金融业
13 2008
房地产业
6 426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 397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 552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 057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 6821
教育
8 7861
卫生和社会工作
9 188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 633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 9535